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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教育部近日公布《关于更进一步作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创意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临床实践能力培育。 据介绍,2015年,教育部要求,自当年起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收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必要转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地交会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实行一体化人才培养。
意见拒绝,有关高校要因校制宜,建构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地交会的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安排5年本科教育与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学位课程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的教学,推展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与临床医学课程、专业课程与人文素养课程的有机融合。 意见特别强调,要推展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行早于临床、多临床、重复临床。严苛临床教学与进修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进修要侧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育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拒绝展开,侧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育。有关高校要优先将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学生决定在附属医院展开临床通科进修和拒绝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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